召回还是被诉,跨国公司都算经济账
事实上,这不是中国消费者第一次“受屈”,比如,今年2月,丰田汽车因油门踏板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召回问题车辆。
在这次事件中,丰田在北美召回的车型有16种,美国有8种,中国只有RAV4一种,而召回的卡罗拉、凯美瑞、汉兰达和雅士利等车型,在中国同样销售。另一方面,丰田在美国对车主提供“上门召回”服务,对亲自驾车返厂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,在汽车修理期间,还会提供同型号车辆供消费者使用;在中国,车主只能自驾车完成召回,如果零件缺货,可能还需多次往返。
最受诟病的仍然是赔偿问题。美国各地有1200多家经销商进行召回,丰田给予每家最多7.5万美元的补贴,而在中国,赔偿问题只字未提。
“任何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都不会因为消费者的国籍而进行区别对待。”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说,消费者保护法保护的是购买了问题产品的消费者,至于购买方式、国籍,都不应成为维权的障碍。
“制造商的行为都是对成本和效益进行评估后的理性行为。”郝俊波说,这些跨国公司对中国法律研究得非常透彻,“他们在中国采取任何微小的行动,都会提前向律师详细咨询”,召回和被起诉,成本哪个更大,他们当然会算这个经济账。
以雅培奶粉为例,从法理上来说,中国消费者可以在中国或者美国提起诉讼。但是,考虑到高额的维权成本和微小的收益,有多少消费者会愿意这么做呢?